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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甸街道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
文:七甸街道办事处 摄: 来源:七甸街道办事处 投稿日期: 编辑:者家乐 张才鑫 一审:廖若兰   二审:常芬   三审:李娟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3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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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、驻区单位:

森林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,是自然界的天然屏障,保护森林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。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2月1日—2024年6月15日,其中3月1日—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。当前持续高温、干旱、大风天气突出,森林火情易发多发,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,护林防火工作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。为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,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在此我们真诚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树立生态理念,增强防火意识

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。大家要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,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,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。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给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,严格遵守《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《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》,自觉履行防火责任和义务。

二、坚持文明用火,减少火灾隐患

我们要争做爱护森林草原的好公民,入山时主动配合做好林区和防火区入山登记,不携带火种进山,不在林草区吸烟,不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堆烧、焚烧垃圾等,不在林草区内上香、点烛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,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草区内玩火。违反以上规定的,未引起森林火灾的,由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《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》的规定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;引起森林火灾的,责令限期更新造林,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拒不服从护林人员管理的,移交公安机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故意纵火的,依法从严、从重查处。

三、积极宣传引导,传递安全观念

保护森林草原资源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,大家要认真学习防火知识,增强防火意识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,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、安全避险常识,普及法律法规。因违规用火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者,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

四、主动监督管理,捍卫美丽家园

大家要相互监督和提醒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,一旦发现他人在林草区的用火、吸烟、野炊等违法违规行为,请及时劝诫,并向有关部门报告,坚决不做旁观者。对于林区和防火区违规用火行为,举报查证属实的,区森林防火部门将给予奖励,对于恶意举报的,坚决严惩不贷。

五、科学防火灭火,牢记安全第一

我们要牢记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遇到森林草原火情,切勿盲目扑火,要沉着冷静,科学应对火灾。首先保障自身安全,立即拨打七甸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电话67451142、67451103,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,准确反馈火情发生地点、火场态势等基本情况,严禁无组织扑救。

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、关心、支持和参与,需要全民行动,让我们共同携手,从自身做起,从小事做起,齐心协力,群防群治,携手护林防火,共同呵护绿水青山,共同建设富强七甸、和美七甸、人文七甸、效能七甸!


七甸街道办事处

2024年3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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